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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七舅老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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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事无论如何看,自己做得都不算漂亮。首先,身上仅有的二十文钱只不过换了一陀糨糊。最要紧的是,《西游记》第一章就这么莫名其妙贴了出去,让人分文不花地白看。

    罢,气是出了,下一步该怎么走呢?

    摇了摇头,看看已经到了午饭点儿,只得朝家的方向走去。出门耽搁了这一气,也不知道家中老娘要担心成什么样子。

    稿子没卖出去,反被那姓俞的上了一堂写作课,当真是有些郁闷。

    回到家之后,母亲还在织布,说是她已经吃过午饭了,饭菜留在锅里。

    贫家的饭菜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,不过是两个黄得发黑的馒头和一碟子咸菜。那馒头之中的面粉含量想来也不高,吃起来划得嗓子眼发疼。

    听到母亲响亮的织机声,看着她佝偻的身影,以及已经被汗水打湿的背心,高文心说:姓俞的老头甚是可恶,咒我扑街,某就不信了,偌大一个韩城,偌大一个明朝,就没地方出书了?老头你就等着后悔吧!

    飞快地吃完午饭,回到自己的房间,高文又磨了一砚台墨,摊开稿子,提起秃笔,想,看来《西游记》这书高大上了些,而且主角又是个猴子,确实不好让读者代入。要不,整个人类主角?那么,写什么好呢?

    首先这书不能太长,先前俞老头看书的时候也就随意读了前两页,依我看来,最多读了一千字。如果写的稿子太长,只怕书房的老板也没那个耐心读,看上两行,还没等进入故事里的第一个小高潮,人家就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对了,先前进书坊的时候,老家伙不是问我买不买时文集子吗?想来,那种短文章还是可以出版的。比如,一篇还算过得去的八股文就能卖五十文钱,书坊老板收了去攒上几十篇就可以结成一本集子,卖二两银子一本。虽然一篇文章没几个钱的稿费,可只有几百字,一会来工夫就能写完,不耽误事。不过,我又不懂得写八股文。

    要不,索性抄诗吧!

    对对对,这倒是个好主意。/要说字书少,卖钱多,还有什么比得多写诗。而且,在那些穿越小说里,主角不都是靠抄袭后人佳作暴得大名,成为人人景仰的大名士?

    一首诗也就四句话,二十八个字。从明朝到现代,杨升庵、吴梅村、纳兰容若、龚自珍、甚至郭沫若,诗词大家颇多,也有不少名作可供抄袭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高文觉得这个办法很好。当即就提起笔在纸上“唰唰”写道:“九州风气恃风雷,万马齐喑究可哀”“不对,不对,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!”

    忙将笔搁下,高文眯着眼睛想了想,半天才想明白这其中的关节。确实,要说起诗词,从明朝起到现代,真正称得上大家的也只有龚自珍和纳兰性德二人。而后人一提起明朝文学,首先想到的就是《水浒》《西游》《三国》三本小说。小说,才是明朝文学的顶峰,至于诗词,则乏善可陈。说起明诗,后人大多一头雾气水,也只有专业研究这个的才记得其中一首和前七子后七子区区十来人。就算这十四个诗词大家的作品,其实也不过是拾唐人牙慧,毫无新意。

    龚自珍和纳兰性德两人的诗词算是明清诗词的亮点,一旦拿出来,必然轰动一时。可这其中有个很大的问题。首先,要想结成集子出版,怎么着也得抄到一两百首。

    一两百首,且都是精品,这这这,这是不是太骇人听闻了。你一个小小的胥吏,前几日也就识得几个字,还被人“傻子”“傻子”地叫,今天却摇身一边成为大才子,岂不是要被人当成怪物?

    还有,龚自珍的诗政治味道实在太浓,甚至是愤世疾俗。你“九州生气恃风雷,万马齐喑”不要紧,若是被锦衣卫知道了,找上门来问:“什么叫万马齐喑究可哀,是不是对新登基的天子不满,心中还想着正统朝,作此反诗?拿下了,着三法司会审。”

    明朝虽然没有文字狱一说,可土木堡之变之后,明英宗和明代宗哥俩你方唱罢我登场,短短八年之内改元易敕三次,不知道多少达官贵人人头落地或者彻底退出政治舞台。自己一个小小的平头老百姓,若被人牵强附会说以诗言志****反革命,死都不知道怎么死。

    念及于此,高文吓了一跳,心中顿时就乱了,这书自然也写不下去。

    心中烦闷,索性搁笔,走到院子里,提起一根哨棍舞了一气。

    脑海中还残留着身体原主人的记忆,这一招一式使将出来,当真是法度森严呼呼风生,将身子周遭遮拦得泼水不入。

    高文心中吃惊:想不到我竟是个大高手,直娘贼,这本事不去征战沙场博个万户侯还真是浪费了。

    不过,明朝文贵武轻,做军人可没有什么前途。再说,在严格的军户制度下去,军人等于贱民,军队上层都由将门世家把持,你一个小兵,就算武功再高,也没有进身之阶。

    高文这一舞将起来,堂屋里母亲织布的声音停下来。

    回头看去,只见母亲侧着脸,仔细地端详着自己,一脸的慈祥:“我儿这棍子使得真好。”

    使了一路棍法,身体微微出汗,心中的郁气也平复下去。高文心中畅快起来,笑道:“娘,你又看不见。”

    高母道:“看不见,听听也是好的……对了,你七舅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七舅,我怎么没看到。”高文转过头去,等了半天,才看到那边有个身着衙门差役制服,腰上挎着一口柳叶刀,挺胸兜肚的中年人一脸铁青地冲进院子。

    高文心中骇然:老娘的耳朵好生厉害。

    七舅老爷姓李,名进宝,乃是高文母亲的堂弟,如今正在韩城县衙里做班头。实际上,李家从元朝起就开始在衙门里当差,十多代人都是吃官家饭的。

    当年高文的爷从平凉府移民韩城之后家道中落,不得以让高文父亲进了县衙做了衙役混口嚼裹。

    高家人都生得相貌堂堂,又有一身家传的好武艺,被李家给看上了,就将高文的娘嫁了过来,两家结了亲。

    李进宝这人做作为一个公人,道德品质上且不说,可对亲戚却是很好的。高文能顶父亲的差,吃皇粮,还是得了他的提携。

    对于他的关照,高文心中感激,忙迎上去,恭敬地拱手见礼:“外甥见过七舅爷。”

    “哟,高文你今日到是乖觉,懂得叫人了。”李进宝鼻子里哼了一声,语气中带着气恼:“想来你也知道自己惹麻烦了心中不稳妥?”

    原来,往日的高文就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实孩子。为人木木呆呆,见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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